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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4-01-16 16:34:00 来源: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现将2024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及申报政策变化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发布(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6/),申请人应阅读申报指南、撰写提纲,预算编制说明等指导材料,撰写申报材料。特别提醒,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的《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申请规定》、《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项目类型部分,充分了解申报要求及需要提交的附件材料类型。

二、项目申请要求

(一)项目申请接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为了防止网络堵塞造成申报困难,建议提前提交。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已建立账号者,申请人凭原有账号、密码登陆进行在线填写;忘记密码者,可以通过点击“找回用户名/密码?”或联系科研秘书获取登陆邮件重置密码;没有账号者,可以将“姓名、电子邮箱”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学院建立账号后会发送登陆邮件至指定电子邮箱,申请人登陆邮箱激活账号。所有新老申请人均须在系统中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后再进行在线申报。    

3.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4.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存在合作单位的,应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经费分配情况同时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协议无需提交至基金委。

5.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6.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7.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8.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9.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凡涉及科研伦理内容的项目,需提供学校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2024年学校科学研究伦理审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涉及相关内容的老师密切关注学校通知。

10.申请人完成在线填写工作后,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2024年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随后由科研秘书下发)逐项核查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各科学部和各类项目提交材料的要求有差别,请关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不同学部和项目类型的特殊要求。

11.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时间安排:

(1)2月28日前,形式审查要点培训:针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要点,集中对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以及参加各单位形式审查人员进行培训讲解;

23月3日前,二级单位形式审查:申请人完成网上提交,各二级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审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轮形式审查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分散开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认真细致地完成形式审查工作。

(3)3月5日,学校形式审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轮形式审查由学校按学院分时段集中进行,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网上提交,并填写项目申报清单(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科学研究院,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节点单位
3月4日8:00-9:30数学科学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9:30-11:00物理学院、计算机学院、量子物质研究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1:00-12:00半导体科学技术研究院、软件学院

14:00-15:30地理科学学院、旅游管理学院

15:30-17:00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17:00-18:00生物光电子研究院、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3月5日8:00-10:00化学学院

10:00:-12:00环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

11:00-12:00

心理学院、国际商学院


14:00-16:00生命科学学院

16:00-17:00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汕尾校区

17:00-18:00其他单位

(4)3月16日前,学校统一完成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并上报至国家基金委。

三、特别说明:

1.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学校聘任的岗位、期限和每年的工作时间,并提供学校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部门盖章),报送科学研究院备案。。

2.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2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 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 1 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 2 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 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22 年(含) 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3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但在聘(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通过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5.其他详细调整变化情况及各学部的具体要求请查阅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德予、刘晓艳

联系电话:85211103-86  85211103-87 

邮箱:liuxiaoyan@m.scnu.edu.cn

办公地点:石牌校园校办公楼314室。

科学研究院科技处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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